一种审美倾向,对于拥有娃娃脸特征的人或物,人们普遍认为他们天真、无助、诚实、单纯。这种偏见遍布于许多哺乳动物的各个年龄层和文化中。

人们对娃娃脸的偏爱程度,可以从对婴儿的态度找出缘由。圆圆的头和大大的眼睛作为最明显的娃娃脸特征,更惹人怜爱。

在广告中,产品强调纯真或诚实的特质,那么选用娃娃脸的成人做代言,广告的效果会非常好;但如果主题与权威性有关,采用娃娃脸的成人做代言的话,广告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。因为娃娃脸的成人会被视为单纯天真的代名词,因此遇到专业性的情况,人们则会怀疑他的权威性。

在法律诉讼中,娃娃脸的成人较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怀疑,且人们更愿意相信娃娃脸的成人犯罪,是出于过失而非蓄意。但戏剧性的是,当娃娃脸的被告坦承有罪时,他们受到的刑责往往比其他普通脸庞的被告更重。

换句话说,相较于预期对方有罪而最后也证明有罪的情况,预期对方无罪结果却有罪的落差,似乎会引发更严厉的刑罚。

在设计角色或产品时,如果需要明显的五官特性,就要考虑娃娃脸偏见(例如卡通人物或小孩)。夸大各种新生儿特征(例如又大又圆的眼睛),可以使这类角色更有魅力。

在产品营销和广告中,如果要传达专业性和权威感,就要使用有成熟脸庞的人;如果要表达的信息具有谦逊精神,那么最好使用娃娃脸的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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